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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獬豸,俗称独角兽,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奇动物,它拥有很高的智慧,能辨曲直,被尊称为“法兽”。《异物志》中载“见人斗,则触不直者;闻人论,则咋不正者”。百草园里的獬豸台是你学习法律知识和寻求法律援助的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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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“自带酒水收费”案消费者胜诉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 2006/12/15 11:47:36

 

受到社会关注的昆明市消费者高明诉一快餐店收取“自带酒水服务费”案一审有了结果。法院近日作出判决,快餐店 返还原告酒水服务费15元;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4.8元的请求。
  今年9月4日,高明等人到昆明兵奇经贸有限公司荔源快餐店就餐。结账时,快餐店因高明等自带饮料,在餐费之外还收取高明15元酒水服务费。高明随后起诉快餐店,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酒水服务费15元,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4.8元。
  受理案件的昆明市五华区法院认为,高明到荔源快餐店就餐,接受快餐店提供的商品及服务,并按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,双方之间形成餐饮服务合同法律关系。经营者对所提供的商品、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予以明示,并为消费者接受后,上述内容即成为合同内容。本案中,荔源快餐店未就收取酒水服务费及收费标准向高明明示,并未经高明同意。故被告收取原告酒水服务费无合同依据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,法院日前作出上述一审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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