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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来源:本站原创阅读:发布:2014-12-25

院属各单位(部门):

根据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2015年节假日不再另发通知。

一、“元旦”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,共3天。1月4日(星期日)按1月2日(星期五)课表上课。

二、“清明节”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
三、“劳动节”放假时间为5月1日与周末连休,5月4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。

四、“端午节”放假时间为6月20日放假,6月22日(星期一)补休。

五、“中秋节”放假时间为9月27日放假。

六、“国庆节”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,10月10日(星期六)按10月7日(星期三)、课表正常上课。

放假期间工作要求:

1.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开展一次安全工作检查,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;

2.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学习、生活及活动安排,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愉快的节日;

3.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,重大情况及时报告,学院安全值班电话:8126110。

特此通知。

学院办公室

2014年12月25日